△丁女士因携带违禁品进站受到处罚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红珊 通讯员 唐硕)2 月 13 日,一名女乘客在唐山火车站进行安检时,被铁路警方查获其手提袋中有 10 支烟花棒,而这些东西竟然是她的女儿在出门前随手塞进去的,她对此并未注意。最终,该女子因携带违禁品进站受到行政处罚。
当日上午,旅客丁女士一家三口从唐山站进站,准备乘车前往外地探亲。在进站安检时,安检员在丁女士携带的手提袋内发现了疑似烟花爆竹类物品,遂立刻报告给唐山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在丁女士手提袋中查获了一包共计 10 支烟花棒,属于严禁携带的烟花爆竹类易燃易爆物品。
经了解,丁女士携带的这些烟花棒,是其女儿在出门前随手放进她的手提袋中的,因为着急赶车,她对女儿的这个动作并未注意,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将这些烟花棒带到了火车站。最终,丁女士一家不仅未能按计划回老家探亲,她还因携带违禁品进站被唐山站派出所处以行政罚款 200 元的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坐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一定要在出行前仔细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避免将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品带进车站,对自己的出行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