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潘守成 河北日报记者李艳红)2020年12月28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郝某宙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7月,以郝某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致1人死亡、3人轻伤、2人轻微伤。该组织对赤城县东卯镇井儿沟村形成非法控制,造成该村多名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同时,通过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对赤城县县城及周边的地下赌局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郝某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侯某虎、王某刚等2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拘役5个月之间不等刑罚,其中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15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对被告人郝某宙开设赌场非法所得人民币8.15万元予以追缴,责令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害人的各类损失共计人民币30.8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