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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跑腿、一次办!河北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20-12-25 23: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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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实施方案》明确,在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时,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要抓紧推行、尽快落实。

  确定适用对象。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规范工作流程。2021年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核查办法,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方式方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行政机关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强化信息联通共享。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等,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证明事项查询核验系统,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和核验。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科学界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信用信息记录、信息推送、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工作机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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