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
沧州市政府最新通告!经研究决定,沧州市中心城区将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沧政告106号】
经会商预测,12月下旬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为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市中心城区将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21日-31日,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四、2021年1月4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恢复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解除或限行号牌规则变化另行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9日
唐山
唐山市政府发布最新通告!2020年12月18日—31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预测,12月下旬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决定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全域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8日—31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2020年12月18日—31日,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四、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
来源|沧州发布、唐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