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预测,12月下旬我市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决定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全域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8日—31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即: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2020年12月18日—31日,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车。
四、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执行每天禁行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