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为进一步维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权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杜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推诿拒收参保人员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认真做好年底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享受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拒收参保人员行为。
让参保人员时刻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的重要途径。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年底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享受工作,坚决杜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各种理由推诿、拒收参保人员行为。
完善总额预算管理。《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完善与总额预算管理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因合理收治参保人员导致年底总额预算指标不足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追加预算、预付部分资金等多种方式及时予以适当调整,确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总额预算不足而推诿、拒收参保人员。
全面落实预付周转金制度。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预付周转金制度,及时向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就医人员多且未纳入医联体的乡镇卫生院拨付预付周转金,促进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确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做好住院医疗费用跨年结算工作。根据《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跨年度住院治疗的,因涉及个人待遇享受,原则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意愿,可在年底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前,为参保人员办理出院和入院手续,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计入到结算年度,相关报销待遇按照各统筹区政策规定执行,确保参保人员不因年底医保基金结算影响待遇享受。
加强医疗行为监管。《通知》还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重点查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为由、属于急诊范围的疾病或症状但以不具备能力或条件为由、有床位但以无床位为由等拒不收治参保人员行为。对出现上述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医疗服务,给予合理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