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发布引才10项措施
对在该市就业创业的,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的“安家”补贴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寇国莹)11月17日,保定市对外发布10条系统性引才措施,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该市就业创业。其中,对首次落户主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奖励。对在该市就业创业的,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的“安家”补贴。
鼓励落户保定。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可在该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办理落户和准迁手续时,优先受理,即来即办。对在该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历水平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在该市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本科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
激励就业创业。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选聘入职,优先纳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房屋租金补贴、物业水电补贴,对在“中国创翼”“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中获奖的优秀人才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激励社会引才育才。对取得“保定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贴奖励。对在引进人才过程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给予10万或5万元奖励。
提供贷款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在该市就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的,将其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为奖励金,一次性奖励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