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气象局天气预测分析,2020-2021年度采暖季法定供热日之前冷空气活动频繁,整体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为确保群众应对低温天气用热需求,全面做好采暖季期间安全供热保障工作,10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2020-2021年度采暖季城市供热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冬季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充分认识做好冬季供热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供热保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把供热保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安排,全力做好2020-2021年度采暖季供热保障各项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严格落实提前供热要求,精准细致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气象情况研判,决定全省提前启动供热。除张家口、承德市已供热地区按规定以外,其他尚未供热地区全部于11月1日起供热,此事已提前要求做好准备。各地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落实各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供热企业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抓紧全力做好设备调试、管网注水打压等各项供热准备工作,检修供热管网,确保按时间要求供热;发展改革部门要协助供热企业做好燃煤、天然气等能源储备,协调热电联产电厂做好热力保供;财政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因提前供热增加费用的补贴办法,落实资金保障措施。
全力做好供热保障,确保供热效果和安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在供热期间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遇有长时间、大范围极寒天气,确保调峰锅炉全时待命、随时启动。要督促热源厂备足燃煤,并根据煤炭消耗、运输条件和天气变化情况持续补进,始终保持7~15天的燃煤消耗储备。要督促供热企业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热源、热网、换热站等供热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出现大范围供热不达标及停暖事故。要充分用好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排查供热末梢管网压力状况,及时掌握居民小区室温情况,确保出水温度、回水温度和居民家中温度不得低于法定规定温度,加大对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巡检频次,一旦发现供热不达标情况,立即上门解决到位,对供热管网发生故障和突发问题及时检修和处置,确保供热不间断。要不断提高供热投诉受理效率,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到位。要做好备用热源、备品备件、抢修机具、抢修队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应对供热突发事件。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抓好责任和工作落实。各市县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把城市供热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省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提前供热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市县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切实监管检查到位,各供热企业要认真负责逐项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解释说明。
来源:河北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