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薛某,女,33 岁,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曾与河南濮阳入境人员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同乘高铁。
10 月 29 日 18:00-21:00 左右,薛某在我县朝阳路(原高阳宾馆西侧路北)小东北海鲜烧烤鸽子王就餐 ( 最西南面的雅间 ) 。
提醒广大群众,如果您在该饭店上述时间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有同行、交谈、照面等,请立即与县疾控中心联系(0312-6622770),疾控中心将免费提供核酸检测。
请广大群众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县疾控中心。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特此通告。
高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