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
“水气热”报装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贡宪云)从10月16日召开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近日,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的指导意见》,将通过简化流程、联通联办等措施,全力提高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意见明确,供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网上申报系统,改革申报模式,由企业向供水、燃气、供热“多家申报”改为向政务服务中心‘一家申报”,实施受理、核查、反馈“一站式”联合办理,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
推行联通联办。推动水、气、热办理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实现用户证照等基础信息共享共用,实现营业执照、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用户信息的获取与应用。
压减申办材料。督促城市供水、燃气和供热企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制度”“前置咨询服务”等措施,坚决取缔“搭车”行为,将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
压缩报装时限。严格控制水、气、热报装时限,做到“零超时”。在公共管网覆盖区域内,用水和用气报装均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用热报装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不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设计、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
完善收费制度。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涉及设计、施工建设的,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定额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水、气、热收费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国家规定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对社会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