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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石家庄市供暖缴费开始了!11月10日结束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20-10-12 1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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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赵都市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李会嫔)10月9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了解到,2020-2021年采暖期即将开始,为确保冬季正常供热,请广大用户按时缴纳暖气费。

  据了解,即日起至11月10日,石家庄市居民可到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热力分公司缴纳2020-2021年采暖期暖气费,收费标准居民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每采暖期每平方米31元,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可分户控制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发票开具:

  如需采暖费发票报销,在缴清本采暖期热费后,持有效缴费信息(缴费成功的截图或银行凭条)到我公司指定片区所(长安管理处谈中街片区所;裕华管理处体育大街片区所;桥西管理处西里片区所;新华管理处北苑片区所)开具热费发票或登录“华电供热”微信公众号,提报电子发票需求,热费发票开具时间:每年11月、12月的13日—23日(期间周六、日正常办公),用户必须在此开票期办理开票业务,过期将不予再开具。

  空置房申报和恢复用热:

  10月15日前,用户可登录华电供热微信公众号“华电供热(微信号:gh_3988ff41c529)线上申报或到公司所属片区所填写申报表线下申报。

  并联用户:申报空置房或恢复用热后由我公司采取措施,上采暖季已办理空置房或恢复用热的用户,本采暖季如继续维持原状态,无需申报(以上申报流程仅适用于2020年3月15日以前持有热费卡用户,2020年3月15日以后发放热费卡用户需重新申报)。

  串联用户:申报空置房需每年按期申报,用户自行采取有效措施经我公司检查确认后按空置房核算的金额缴费,逾期将不再办理空置房申报,按全额缴费。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热力分公司

  缴费方式:

  持缴费卡可采用多种电子商务结算方式缴费。

  银行柜面:河北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网银:河北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

  手机银行:河北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

  支付宝:点击生活缴费→暖气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热力分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微信支付:打开APP点击右下角“我”→选择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热力分公司→按提示完成交费操作

  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电投集团东方能源热力分公司”后进入热费缴纳界面进行缴费

  公司网站:登录公司网址http://www.zdtsjzgr.com(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支付)

  空置房申报与恢复用热: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截止,逾期不再办理。

  空置房申报:并联分户控制的用户可通过营业厅客服代表柜台、客服热线966006或微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申报后由公司统一采取关断措施。未提交过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用户需携以上证件到营业厅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前申报的按全额缴费。

  恢复用热:上个采暖期未用热、本采暖期需恢复用热的用户可直接到营业厅客服代表柜台办理,也可通过客服热线966006或微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未提交过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用户需携以上证件到营业厅办理。

  发票开具:

  缴费后如您需要发票,请持有效缴费依据到所属的营业厅开具或关注微信服务号直接开具电子发票,时间为11月、12月的13日—23日,请在此期间办理,逾期将不予开具。

  温馨提示:

  对未按时缴费的热用户,将按照供指办[2016]37号文件规定收取相应违约金。往年欠费和上个采暖期因欠费被关断的用户,须先持缴费卡前往收费网点结清旧欠后,方可办理后续交费和申报空置等业务。采暖期内如有供暖问题,请您拨24小时客服热线:966006,欢迎致电垂询。

  购买二手房时,请及时查询所购房屋的热费缴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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