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胜)9 月 3 日 17 时 13 分,河北高速交警正定大队民警巡逻至石家庄绕城高速 112 公里 50 米处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未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启警示灯。民警上前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走错路了,正准备打电话问路。随后,民警对张某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出示的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
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做进一步核查,结果显示其准驾车型为 C3,而其出示的驾驶证记载的准驾车型为 B2,系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当得知 B2 驾驶证是伪造驾驶证后,驾驶人自称:这个驾驶证是自己花了 10000 多元钱找朋友办的,一直以为是真的,自己也被朋友给骗了。随后,其在驾驶室内拿出了自己的 C3 驾驶证。
针对驾驶人张某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等 3 项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收缴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其 15 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等待该驾驶人的将是罚款 3700 元,驾驶证记 30 分和 15 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虽然表面上看似无害,但却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隐藏着巨大的危害。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驾驶人,由于手中持有假证件,存有侥幸心理,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驾驶中随意性较大,认为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不用接受处罚,也不会被交警部门查获,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无法查到驾驶人的真正信息。而驾驶员的这些认知,也正是给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隐藏祸患。因此,高速交警将继续严查涉牌涉证类违法行为,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也是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