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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押运车司机居然酒驾……看看这些奇葩的酒驾醉驾案例

来源:燕赵晚报编辑:保存2020-06-04 20: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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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马冬胜)6 月 4 日,河北高速交警总队公布,今年 5 月份共查获酒驾行为 312 起,醉驾行为 29 起,有力地震慑了违法驾驶员,维护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

  【案例一】武装押运车司机居然酒驾

  5 月 13 日 8 时左右,河北高速交警邯郸支队磁县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邺城收费站,对一辆武装押运车的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结果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 25 毫克,驾驶人王某涉嫌酒驾。当王某得知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暂扣驾驶证 6 个月时,无不后悔地说到:" 那就毁了,我的工作要丢了。"

  随后,王某开始向值勤民警求情,并称自己只是在前一天晚上喝了点啤酒。最终,民警依法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三次酒驾被查!距上次被查仅 7 天

  5 月 13 日 11 时左右,河北高速交警邯郸支队磁县大队民警在青兰高速林峰口收费站检查时发现,一辆冀 D 号牌小型轿车驶入收费站后,驾驶人竟然和副驾驶在民警的眼皮下换座位。民警遂上前对原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 57 毫克,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在对驾驶人信息核实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还有两次因酒后驾驶被处罚的前科,而最近一次处罚是在 2020 年 5 月 6 日,此次被查属于第三次酒驾,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王某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三】无证醉汉送母就医被查

  5 月 19 日 20:40 分左右,河北高速交警沧州支队沧州大队民警在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西站口夜查时,发现一位驾驶员一身酒气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 55 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也当场承认自己饮酒驾驶的事实,随后司机向交警解释称由于老母亲突发疾病,自己一时心急便开车上了高速。而就在民警检查司机证件时发现,这名驾驶员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规定民警对该男子驾驶的车辆进行扣留。

  在接受处罚的过程中,司机称只要能送母亲去医院,自己不会逃避处罚,于是民警爽快答应:" 我们派车送。" 但是听到儿子要被处罚,老母亲表示不去医院要回家,并坚持不肯下车。为了尽快将老人送医,民警耐心劝导并与该男子一起搀扶老人坐上了警车,等到把母子二人送到医院后,民警还安慰驾驶员 " 先带老太太检查病,检查完后再去大队处理违法 "。

  【案例四】七个小时,三只 " 醉猫 " 被抓

  5 月 24 日的凌晨,对河北高速交警邯郸支队磁县大队民警来说是忙碌的,仅零点至七点这段时间,值勤民警在京港澳高速磁县服务区连续查获 3 只 " 醉猫 "......

  00 时 30 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 E037** 的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司机王某酒精检测结果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 171 毫克,涉嫌醉驾。因醉得厉害,王某在接受检查时身体摇摇晃晃站都站不稳,而此时距离目的地还有 100 多公里的路程。随后民警将王某带至磁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159.2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 时 32 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 D265** 的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司机倪某酒精检测结果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 196 毫克,涉嫌醉驾。此时司机倪某眼神迷离,民警问他:" 你这个眼睛迷离成啥了还敢开车?" 司机倪某称当天有急事,才驾车上了高速。随后民警将倪某带至磁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179.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 时 10 分左右,民警地对一辆车牌号为冀 DT98** 的小型轿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司机温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 134 毫克,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其带至磁县人民医院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125.6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 只 " 醉猫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酒驾醉驾的代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记 12 分的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 15 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 5000 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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