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12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

来源:中国经济网编辑:周子2024-10-18 14:38:49
分享:
       10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指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国家统一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据了解,自2016年起,我国已先后在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在抑制地下水超采、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中国经济网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