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01
《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
《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分为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和程序、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城市更新支持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四十三条。该条例明确了城市更新工作机制,规范了将城市体检、规划编制、单元策划、项目管理和年度实施计划相结合的城市更新规划计划制度,明确了修缮利用、改建完善、拆除重建的三种城市更新实施方式,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将符合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的美学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市更新的规划及建设中,以多种建筑形态、多样城市色调增强城市的美学风格和文化品位。
02
《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
《邯郸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分章节,坚持“小切口”入手,秉持“需要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的原则,共二十三条。该条例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全链条管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机制体制的细化规定,并细化了夯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基础保障的规定。
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学习培训,建立长效机制,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组织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使地方性法规得以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