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检查,高某某称,“在朋友家吃饭朋友非叫喝酒,我就喝了一两感觉没有事”。民警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高某某体内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月20日晚,我市迎来龙年新春首场降雪。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市城管执法局连夜开展融雪除雪作业。图为丛台区城管执法...[详细]
省级示范!邯郸15所!
邯郸连夜开展融雪除雪!
丛台区光明桥街道:惠民演出迸发时代魅
揭秘春节高速公路超百万辆背后的故事,
儿童突发抽搐 邯郸交巡警紧急护送就医
邯郸:孩子别怕,警察叔叔在……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