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21时40分许,邱县大队接到群众的报警,他的车在南天门路口被他人车辆追尾了,然后司机跑掉了。接警后,城区中队民警在东方大道与新兴路交叉口东100米对冯某进行拦截。在了解事故情况时,发现肇事一方的司机冯某满身酒气。当民警问起他是否喝酒了,已经言语不清的他说道“我就喝了几瓶啤酒,我是初犯”。民警再次问道“为什么撞人家?”他竟口出狂言“开车磨磨唧唧,我看他不顺眼,就撞他……”但在现场冯某坚决拒绝酒精测试,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8.76mg /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核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