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凌晨,邯郸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民警在东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设卡查处酒驾时,例行检查了一辆黑色轿车,发现该车驾驶人韩某某浑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途中,韩某某称,他的朋友今天结婚,昨天过去捧场帮忙,晚上回到家中很累,于是自己喝了一些白酒来“解乏”。睡了一觉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去参加朋友婚礼,没想到被交巡警查获。最终,韩某某抽血检验结果显示为107.8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韩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