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女士告诉记者,她是2020年12月购买的锦绣德园的期房,当时她与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023年10月31日前交房。可直到2023年12月底,开发商荣盛地产才通知他们收房。
当时韩女士就怀疑,这份《房屋入伙通知书》并非是正规的交房通知。在与其他业主沟通后,大家发现,小区并未达到交付标准。
大家除了质疑锦绣德园的交房条件是否达标,对于小区的物业费收取也有自己的意见。
随后,业主们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物业的收费标准单,在所交费用一项中,写明缴费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还有预存水费和预存电费等项目。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为这些事,部分业主与开发商荣盛地产和荣盛物业多次沟通,但始终没有结果。那么,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业主交付的锦绣德园小区,到底达到交付标准了吗?以此为基础开始收取的物业费又是否合理呢?
按照物业工作人员的地址,记者来到了荣盛公园印象商业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段经理不在这儿,而在荣盛观邸。可在荣盛观邸楼下的邯郸荣盛商业中心,工作人员又说,段经理外出不在。按照工作人员的手机号,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邯郸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户关系部的段经理。他首先回复了业主们关于交房的疑问,表示:目前荣盛锦绣德园的确没完全达到交付标准,也确实是延期交房了。
对于还未收房就要收取2024年物业费的问题,段经理也表示:业主现在不收房,这部分钱可以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