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金不换
但偏偏有人执迷不悟
有多次盗窃前科
却仍不思悔改
1月19日9点45分,邯郸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接市局指挥中心派警:在新世纪广场有人报警称电动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报警人冯女士于1月18日15时左右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新世纪门口的便道上,19日早上发现车辆被盗立即报案。
民警得知情况后,迅速开展调查。通过查看附近的公共视频,民警发现在1月18日18时40分,一名背着双肩包的男子将电动自行车盗走。通过调查发现该男子在南堡村附近,因附近都是民宅村落,很难锁定其踪迹。民警转换思路,与支队指挥中心密切协助,发现了该盗窃嫌疑人的轨迹。经梳理发现,该嫌疑人居无定所,每天都流窜于各商场内,于是民警便对市内几个重点商场进行布控。
1月23日15点24分,布控民警在国风商场发现了该嫌疑人的踪迹,立即将其当场抓获。
经询问,该嫌疑人卢某某,34岁,有多次盗窃前科。卢某某对1月18日在新世纪广场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车辆已经卖到某废品站。同时还交代在1月23日凌晨,又盗窃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并卖掉。民警找到了收赃人王某,将被盗的两辆电动自行车追回。
目前,盗窃嫌疑人卢某某和收赃人王某以及两辆被盗电动自行车已移交至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20日下午,邯郸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接群众报警称,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邯山区南环路某小区楼下,车上的电瓶被盗。
民警立即调取案发周边公共视频监控,很快发现有一名带棉帽口罩的中年男子,于20日7时20分,将报警人电动自行车电瓶盗走。经研判确认,该男子体貌特征与曾经打击处理过的常某某十分相似。民警立即行动,对常某某的住所进行蹲守。
1月21日10时,民警终于发现了常某某行迹。民警迅速行动,将其抓获。随后,在常某某家中一垃圾箱内发现四块被盗电动自行车电瓶,另发现三辆被盗电动自行车以及作案工具。
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常某某以及被盗电动自行车、被盗电瓶一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审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尽管被打击过多次
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邯郸交巡警提醒
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避免被盗呢?
一起来做好这些防范措施吧!
01
存放好车辆信息
市民在正规的电动自行车点购车后,要对车辆的车架号、电机号等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存放好车辆的购买收据,这些信息能作为警方破案的有效线索,同时也便于警方在追回失窃车辆后,快速核实失主信息。
02
选择优质的车锁
到正规锁具店购买合格的、质量好的抗液压钳锁具,小偷在偷窃时往往习惯“速战速决”,轻易打开的锁会是他们的首选目标。
03
停在有人看管的区域
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越是偏僻的地方,越容易遭窃,所以尽量把车停在有监控,或者有人看管的停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