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李某称晚上和朋友下班后吃饭喝了酒,之后觉得开车没有问题,而且距离家很近,聚餐结束后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走到检查点时,见到民警检查,知道自己已是“穷途末路”,便主动停车,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民警依法对李某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验结果显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08mg/100ml,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月9日23时28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复兴三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光华大街与宏泰路交叉口东100米处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行动...[详细]
男子醉酒弃车狂逃,被抓后一句话震惊民
男子因感情问题无证+醉驾,赌气≠理由
邯郸经开区公安分局世纪路派出所化解一
注意绕行!邯郸这些路段断交施工
邯郸百万吨绿色甲醇制备示范区项目成功
中午喝酒晚上开车送人 男子二次酒驾被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