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长期以来
丛台公安牢固树立
“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
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环境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近日,丛台公安成功侦破
两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案例一
分局接到邯郸市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线索,经查,在丛台区某小区装修项目中,某公司负责人拖欠6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28万余元,丛台区劳动监察大队曾多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及负责人在指定的期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黄粱梦派出所接到线索后,依法立案侦查,但该负责人依然拒不配合,2023年12月26日,黄粱梦派出所依法将项目负责人庄某上网追逃,2024年1月1日,庄某被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翻身派出所抓获。
经讯问,该项目负责人庄某对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近日,我局接线索称刘某在丛台区某工程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34万元,我局立即立案侦查,在多次传唤后,刘某依然表示无法支付农民工相应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局遂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在丛台公安重拳出击之下,迫于法律压力,刘某家属最终凑齐了34万元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时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是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基本义务,否则将付出法律的代价;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在劳动服务时,应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法律知识保护好自身权益。可通过向人力资源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等途径,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警方提示
作为用工主体,应当诚信经营,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认为欠薪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而以身试法。
作为劳动者,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遇到“黑心老板”时一定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