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部署】
2016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健全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和服务的监管。2018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监管新模式开启。
【基层探索】
“这个消防通道处可以设置一个简易门闩,减少老人下楼磕碰的风险,也不妨碍应急逃生。”
在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的曜阳养老服务中心,一场由邯山区民政局联合消防、城管、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的安全检查正在进行,来自不同部门的人员一边查看,一边商量。
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走访询问等方式,共检查了建筑、消防、特种设备等39项内容。对落实要求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现场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整改指导措施,要求限期整改。
对这样的监督检查方式,曜阳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姬超非常欢迎。
“以前多个部门分头查,有时一个部门刚查完,另一个部门又来,迎检次数多,耗费了我们大量精力。有时不同部门检查标准也不一样,我们都不知道该听谁的。”姬超告诉记者,现在,各项检查实现“打包”,发现什么不足一次性告知,养老机构能更专注于照顾老人。
96岁的全改芝老人已在这家服务中心住了半年。“不论是吃的用的,还是我们活动区域的安全情况,检查组都查到了。这样‘无死角’的监管,让我们很安心。”
图为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内,老人在学习乐器演奏。新华社记者赵鸿宇 摄
变“多头检查”为“综合监管”,看似是监管形式之变,其实质却是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理顺监管机制的改革之举。
邯山区委书记刘海川告诉记者,从2022年开始,邯山区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等文件,依托由区民政局主导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协同联动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
“下一步,邯山区将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刘海川说。
【记者观察】
老年人是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做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有助于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老年人放心、安心养老。
此前不同部门之间监管行动不互联、监管结果不互认、监管标准不互通等问题,给养老机构造成较大负担。综合监管机制由“各自为战”变为“协同作战”,不仅确保了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还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是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