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邯郸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民警在中华大街与水厂路交口执勤时接到群众报警,有人深夜在渚河路一小区拉开多辆汽车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民警调取案发周边公共监控视频进行追踪研判,同时现场寻找目击证人和被盗车主的证词、证据。经过不懈努力,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的日常活动范围。通过多日的追踪盯守,待时机成熟时,民警果断实施了抓捕。
经查问,曹某某对其在渚河路某小区实施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曹某某还供述了其曾于11月份分别在我市多个生活区内,实施数起拉车门盗窃财物的犯罪行为,累计盗窃现金5000余元,香烟等物品若干。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审理。
警方提示
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选择深夜作案,利用车主未锁车门的无心之失,通过拉拽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警方在此提醒大家:
1.切勿将手机、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
2.尽量避免将车辆停放在无监控覆盖、无专人看管的偏僻路段。
3.停车后立即锁闭车门并检查核实,确保门窗关闭到位,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4.有条件的可以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有人砸车或者拉车门时可以及时报警。
5.如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