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难得聚,喝点酒可以理解
人逢喜事精神爽,喝点酒也可以理解
但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有些人咋就记不住呢?!
触碰酒驾“高压线”
不找代驾,付出代价!
11月16日21时许,邯郸交巡警支队广平大队民警正在辖区大马庄村中心街南段,开展夜间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不远处一辆轿车突然靠边停车,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打开车门民警闻到了浓烈的酒气,随即让其下车接受酒精检测,经多次呼气检测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抽血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以及刑事责任的处罚。
酒后驾车,一次12分!
11月16日,邯郸交巡警支队永年大队民警在辖区周营村附近开展机动车违法治理,一辆SUV驶入检查点,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某身上有酒气,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王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
邯郸交巡警提醒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务必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