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丛台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中华大街与丰收路交叉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3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冀DY****的小型汽车在即将驶入检查点时,突然拐进旁边的停车场。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情况。
当民警让下车要走的驾驶人等一下时,驾驶人非但没有停下的意思,反而快速向前跑了。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呼叫前方民警进行支援,将该驾驶人拦住。
民警询问驾驶人身份信息时,驾驶人一直跟民警说自己就是挪了一下车,但是从中华大街开到丰收路, “挪车”的谎言不攻自破。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但驾驶人并不好好配合,经过民警一番劝说,驾驶人还是不进行吹气检测,于是民警只好带驾驶人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10.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相关单位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