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7时35分,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龙湖警务站接指挥中心派警,在朝阳路某对面,报警人称车上的水果被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询问,报警人说自己装在货车车斗内的水果被盗,价值500元左右。通过查看附近公共视频民警发现,在10月24日凌晨1时13分左右,一名男子从货车上搬了三四箱水果放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踏板上,然后骑车离开现场。
通过追踪嫌疑人的轨迹,该男子最后消失在邯山区某小区内不见。民警立即到嫌疑人消失的小区内进行走访调查,在某单元楼下发现了嫌疑人作案时所骑的电动自行车,随即安排警力在小区周围进行蹲守。
当天17时40分左右,民警将准备出门的嫌疑人当场抓获,并在嫌疑人的小房内找到了两箱被盗香蕉,又在嫌疑人所骑的电动自行车上找到了一些其他水果。
经询问,嫌疑人范某某对在朝阳路某对面盗窃水果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大队已将嫌疑人及涉案物品移交至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02·男子盗窃电动自行车被抓获
2023年10月18日0时03分许,邯郸交巡警邯山一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陵园路某商场1号门绿能牌金粉色电动车被盗。办案民警接警后迅速联系报警人,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取公共视频资源,确定嫌疑人体貌特征。10月24日15时许,在陵园路某商场附近将嫌疑人赵某(丛台区人)张某某(魏县人)抓获,被盗电动车价值1800元,已追回。
03·男子盗窃充电桩电缆被抓获
10月19日下午17时40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接市局指挥中心派警:邯山区某广场附近充电桩施工电缆被盗,长约30米,价值约800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调取案发现场公共视频,很快发现盗窃电缆的嫌疑人为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其于10月18日下午18时许,在路过充电桩施工处时,趁无人注意,将充电电缆盘起扛到肩上快速盗走,随后潜入某小区消失不见。民警立即赶到该小区走访附近群众,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具体身份和详细住址。
10月20日下午18时许,民警果断采取行动,赶到嫌疑人居所将其当场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对10月18日傍晚盗窃充电桩电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问得知,嫌疑人姓崔,邯山区人,有盗窃前科。目前该案已移交至相关单位做进一步审理。
04·盗窃门市又偷山地车终落法网
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21分许,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新市场街某门市门店被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店主于18日22时40分将门市关门,在19日8时正常营业时发现柜台抽屉内大约110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侦破,通过侦查,确认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作案后嫌疑人直接打车出了主城区,导致线索中断。通过运用技术手段,最终在陵西大街与串城街附近将熟睡的嫌疑人抓获!通过现场询问,嫌疑人郭某对18日盗窃门市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又交代了24日上午10时许,在小光明街某小区盗窃了一辆山地车的违法事实。案件已移交到相关单位进行进一步审理。
05·民警巡逻途中“邂逅”盗窃嫌疑人,当场抓获!
2023 年10月20日10时14分许,交巡警支队邯山三大队明珠警务站民警在辖区正常巡逻,行驶至滏东大街五岔口东北角小广场时,民警发现一名推着电动车走路的男子与之前一起案件中的嫌疑人特征高度相似,当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十分慌张,尤其是询问电动车来源时,男子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最终在民警的强大心理攻势下,该男子承认,电动车是今天上午9时许,刚从龙湖公园南门偷盗所得,还未来得及销赃。随后,民警将其带回警务站进一步询问。经询问,嫌疑人卢某某,现年34岁,无业,其对偷盗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已移交到相关单位进行进一步审理。
编审:韩胜利
供稿:丛台一大队 邯山一大队 邯山二大队 邯山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