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凌晨3时36分许,邯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机动一中队民警在107国道与学院北路交口执勤。这时,民警发现一辆蓝色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而来,车箱上装载了多达数十根近七米长的方型钢材,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是从邯大路某钢材市场拉货送往古城路某工地。他为多赚取运费,强行使用自己的轻型载货汽车拉货送货,将超长钢材叠在一起做简单捆绑就驱车上路,钢条一直延伸到车箱后两米处,看着就让人揪心。民警明确告知驾驶人如此运载货物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决定,并敦促其立即整改,找来符合要求的货运车辆将钢材转运。
无独有偶,仅仅三十分钟过后,凌晨4时10分许,机动一中队民警再次查获一超长载货车辆。同样也是一辆蓝色轻型小货车,车箱上竟然装载了两棵巨大的树木,长长的树干一直延伸到车后四五米的位置,不大的车箱根本容不下树木的枝干,满是叶子的树冠就这么在车后拖行着。经查问得知,该车辆是从临漳县某地装载的景观树木,准备送往邯钢路某小区用的。驾驶人为多赚运费,竟然用不符合要求的小货车装载超长严重的货物强行上路行驶,却把交通安全抛诸脑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决定,并敦促其立即找寻符合标准的货运车辆将大树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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