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23时52分,邯郸交巡警支队肥乡大队民警在肥乡区兴安路与兴华街口开展治理酒醉驾行动。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蔡某某在接受检查时,酒精测试仪发出红色预警。面对民警的盘问,蔡某某多次强调“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结果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的数值竟然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蔡某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鉴定,蔡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7.4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蔡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同时还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