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点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冀南新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冀南新区非现场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公开化,现将冀南新区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告知如下:
抓拍“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成峰路33公里150米处东向西卡口、成峰路33公路150米处西向东卡口。
2、马峰线林史线卡口东向西、马峰线林史线卡口西向东。
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中华大街新一中北向南反向。
2、机场路台城乡北向南反向、机场路台城乡南向北反向。
上述点位公示5日后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冀南新区大队
202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