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禁止低空慢小型和空飘物在相关区域飞行
的通告
为确保十六届省运会举办期间重要活动现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河北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重要活动举办期间加强低空慢小型目标和空飘物〔以下简称“”(物)〕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3年9月8日0时至24时。
二、禁飞范围
经济开发区河北工程大学邯临公路以南、新区纬五路以北、107国道以西、荀子大街以东四周5公里为临时空中管制区。
三、禁飞对象
“”(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轻型、、、、、热气球、、、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物)。经批准用于安保和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和空飘物除外。
临时禁飞期间,请相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邯郸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