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据面前,驾驶人承认自己酒驾的违法事实,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民警询问,驾驶人陈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在2020年5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时隔不到三年,再次酒驾被查。经抽血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将面临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恐惧吗?害怕吗?
那么就做到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