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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不到三年 邯郸一男子再次酒驾被查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3-08-05 1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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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凌晨0时15分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复兴二大队机动二中队民警在古城路与107国道交叉口附近执勤时,一辆牌照冀DZ9***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检查点前100米突然熄火靠边,民警立即上前例行检查。驾驶人拒不承认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调取周边公共视频资源,显示出驾驶人开车驶至治理点。

  在证据面前,驾驶人承认自己酒驾的违法事实,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民警询问,驾驶人陈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在2020年5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时隔不到三年,再次酒驾被查。经抽血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给予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同时将面临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恐惧吗?害怕吗?

  那么就做到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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