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晚23时35分,在达康街与联纺路交叉口,一辆号牌为冀DM****的小型汽车在即将驶入检查点时,突然往后倒车停在路边,邯郸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经过检查发现,该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领该驾驶人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5.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司机称,当晚22时才下班,就喝了几瓶啤酒驾车上路,当发现路上有民警查酒驾时,才打开手机叫代驾,但是为时已晚。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相关单位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