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馆陶县魏僧寨镇张庄村党支部原委员兼村委会原委员张广华侵吞国家棉花补贴款问题。2019年初至2021年10月,张广华在主持村全面工作期间,利用其经手负责棉花补贴统计、上报、申领的职务便利,虚报棉花实际种植户信息,侵吞国家棉花补贴款。张广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张广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广平县广平镇上坡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顺礼侵占群众资金、套取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9年3月,张顺礼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村拓宽硬化道路防渗管道补偿金。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张顺礼通过克扣群众改厕奖补资金、向群众索要占地补偿款、违规收取群众庄基费、截留挪用残次林补偿款、套取占地赔偿款等方式,违规侵占、收取群众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张顺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张顺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辞去上坡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3.魏县院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薛保喜违规向翻建房屋群众收取费用问题。2022年2月至5月,薛保喜主持魏县院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向9户群众收取翻建房屋管理费。薛保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原副科职级干部程建国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4月至7月,程建国在负责上级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采购农药时,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直至小麦收割结束后才完成招投标程序,贻误农时,且在采购农药产品时,未认真履职,致使采购了适用范围为“茶树”的农药并下发各乡镇。程建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程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从上述4起案例来看,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群众资金,套取国家补偿;有的以权谋私,借机收受财物,中饱私囊;有的工作失职失责,审核不严、监管不力。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纪法意识淡薄,反映出乡村振兴领域一些作风不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下大力气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坚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严肃惩处侵害群众利益、影响乡村振兴事业的作风顽疾和腐败行为,以监督治理新成效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