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问询过程中民警了解到,驾驶人郭某某为专职大货车驾驶人,持A2驾驶证,本来第二天还要出车。当天是因为工作疲惫想放松一下,便喝了两盅白酒、两瓶啤酒,却没想到会因为酒驾被查。此时郭某某后悔不已,狂扇自己耳光。随后,民警对郭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执勤民警带领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51mg/100mL,确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驾驶人郭某某因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