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00时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丛台三大队民警在陵西大街与青年路附近路段开展酒驾整治,00时许,一辆白色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卡点前30米处时,发现前方有执勤民警在夜查,该驾驶人迅速掉头,将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民警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王某持有的驾驶证是B本,想到酒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王某向民警哭诉求情:“能不能就罚个钱,别扣证了,我要养孩子,还车贷,我还指望着它养家糊口呢……”
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