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2点10分左右,邯郸交巡警支队丛台一大队民警在滏河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东100米设卡盘查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向右拐上便道停车。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到达车前,发现一名男子站在车辆旁边,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男子承认自己喝了酒,民警随即把男子带回检测点。民警让男子坐在警车上,正准备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男子的家属前来询问情况。男子趁民警没注意偷偷下车逃跑,并藏到了马路对面的绿化带中,最终还是被民警找到。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半年、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