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王海潮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区地下管网建设水平的议案》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作出如下决议: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城市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地下管网建设。近年来,******多次强调,“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坚决纠正‘重地上、轻地下’”、“要注重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管网建设已经成为城市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要克服和杜绝不同程度存在的 “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错误观念,加大力度提升管网建设水平。
二是增强城市规划的前瞻性,促进城市地下管网与地上空间的一体化发展。综合考虑我市发展远景,统筹考虑新老城区建设,编制地下空间建设利用专项规划,注重地下管网与地面功能布局、土地利用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配套呼应。
三是坚持高标准谋划,逐步提升地下综合管廊占比。根据我市实际,新开发区域道路力争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扩建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议对现有人防工程摸底排查,协调有关方面,强化和扩充其管网利用功能。
四是完善统筹管理机制,增进相关机构协同度。地下管网涉及部门较多,部门之间的协调矛盾较为突出,要明确综合协调部门,出台管网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办法,综合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工作,有效避免道路的重复开挖;制定全市地下管网建设施工标准,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市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地下管网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更新,为各专业管网的运行和维护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