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却很大
民警反反复复强调
“骑行一定要戴头盔”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这些可不是一句空话
下面我们来看看
6月26日中午12时20分,邯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三中队接指挥中心派警称,浴新大街与陵园路交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三中队民警张亚坤、杜振勋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
经了解得知,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先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交通岗,再闯红灯由东向西至路口西南角。其逆向行驶且未遵守路口交通信号,因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万幸胡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虽然碰到地面但并未受伤,只是小腿和腰部蹭伤。经事故民警现场勘查,最终认定胡某未遵规行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因未尽到观察路况的义务承担次要责任,事故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胡某称,通过本次事故,自己明白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他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告诫大家,不要图快盲目行驶,更不要以身试法,无视交规,出行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按照道路交通指示规定正常通行,依法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