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邯公积金字〔2023〕26号),全面启动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严格按照“限高保低”的要求,促使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为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驾护航。
2023年邯郸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7017元,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21051元,较去年上涨2346元。2023年邯郸市所属县(市、区)最低缴存基数较上年分别增加220元、320元、410元。其中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武安市最低缴存基数为2200元;经济开发区、冀南新区、永年区最低缴存基数为2000元;峰峰矿区、肥乡区、临漳县、成安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涉县、魏县、馆陶县、大名县、广平县、磁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800元。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涉及10030家缴存单位、50.19万缴存职工和8899自愿缴存人员的切身利益。
各缴存单位可到所属管理部前台或通过CA证书在“网上营业厅”办理,自愿缴存人员可根据本人上年度实际平均收入到所属县(市、区)管理部前台办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以优质的窗口服务和高效便捷的线上服务,全力保障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 |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邯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