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存量房“带押过户”新政策
6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市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多次深入研究,专题讨论,集中会商,反复论证牵头制定了《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邯自然资规发〔2022〕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已于2022年12月27日印发。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效果良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了“35号文”。
“35号文”中业务模式概括讲述了存量房“带押过户”的概念、适用情形和办理方式。存量房“带押过户”通俗地讲就是房屋在抵押期间,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后,可办理买卖交易过户的一项便民业务。存量房过户时,对于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买方需要使用商业或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买方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会同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加抵押“双预告登记”。业务受理审核登簿后,自动生成电子证照,实时推送至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据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到账与不动产转移登记、“预转本”登记手续同步办理,实现存量房“带押过户”。
“35号文”对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
一是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将购房首付款存入提存或托管账户,即可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卖方向其贷款机构申请还款,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函。
二是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银行会同买卖双方,可在各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申请不动产转移加抵押“双预告登记”,银行同时提交同意“预转本”登记的申请。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与全市19家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开设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278个,群众可选择就近办理。
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完成登记后,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四是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放款至公证提存或托管账户。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将买方贷款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一并办理“预转本”登记。
这次公布的“35号文”亮点措施包括:
在制定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保障交易资金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确保政策能落地、好实施,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是率先在省内推行不动产转移加抵押“双预告登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部门可通过“冀时办”APP或便民服务点远程线上申请“双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实行不见面即时网上审核;
二是推行交易资金公证提存或银行托管模式,利用公证处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开展公证提存或银行托管账户办理托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35号文”出台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泛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政务新媒体,及时转发转载通知,方便群众知晓有关政策、享受政策红利。积极对接,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主动与市各金融机构对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解除金融机构顾虑,提高参与度。优化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精简材料,完善“远程网办”相关功能,使“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更加便捷高效,做到群众想办、金融机构愿办,切实推进这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