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结合端午节食品消费特点,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零售市场、商场超市、小摊点等为重点对象,以粽子、肉制品、酒类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三查”。一查食品经营许可合规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无备案卡)从事食品和擅自超出许可事项从事经营的行为。二查食品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查粽子等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按标签要求低温贮存、是否腐败变质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依法严查质量不合格、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无”等问题食品,严防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入市场。三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防控情况。同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及时发布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群众平安祥和度过端午假期。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者和小摊点1253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并监督整改到位,抽检粽子食品64批次。(赵春辉、李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