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健身房三名经营者目前均不在店中,群众与健身房人员因办理健身卡退款问题产生纠纷。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警第一时间将现场的人员带回派出所详细了解情况。经了解,当天人员已的健身卡金额为两万余元,民警向人员耐心解释群众的诉求,最终人员将当天的款全部取出并在民警的协调下退返给会员。后民警联系到健身房经营者之一石先生,石先生向民警解释自己是外地人,因家中有事所以暂时离开。民警向石先生传达了已办理健身卡会员们目前的担心和诉求,并要求石先生尽快回到邯郸处理相关事宜。经民警的沟通与协调,石先生同意6月8日到健身房向会员解释,并且尽最大努力满足会员们的相关诉求。
6月8日,石先生回到健身房,郝村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见到石先生并就此事进行沟通,讲清利害关系,并告知其要诚信经营,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先。同时,由于此事件涉及到辖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郝村派出所民警充分利用联动机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邯郸市复兴区西苑办事处,西苑办事处接到通报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
6月8日晚11时许,健身房的三名经营者全部到场,郝村派出所民警将三名经营者带至派出所详细询问相关情况。据三名经营者所述,健身房的器械已完成,装修进度也在推进中,不存在无法正常经营的说法。民警向其说明了群众作为消费者,对于健身房可能无法正常经营而要求退款的担心和顾虑属于合理要求、正常反应,应当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先。经过民警耐心地沟通,三名健身房经营者最终同意将已办理的会员卡款项先行退还。
6月12日上午9时许,已退还健身卡费用的群众代表敲着锣打着鼓来到郝村派出所,为办案民辅警送来了一面印有“警民一家亲,遇难见真情”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派出所民辅警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