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12时许,辖区居民武某报警称,其在当天去自家地下室拿酒时发现,之前放在地下室内的2箱青花郎酒被盗,价值约2万元。接警后,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杰高度重视,指令刑警大队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侦破此案。
经现场勘查、走访摸排、调取监控信息等工作,民警锁定了张某(男,29岁,吉林省白山市人)、曹某虎(男,25岁,邯郸市邯山区人)、任某峰(男,28岁,邯郸市魏县人)、曹某刚(男,37岁,邯郸市魏县人)等4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1日,在市局特别行动支队的指导配合下,副局长江晓斌带领刑警大队负责人李杰、三中队负责人封军玺组织民警蹲守布控、主动出击,于当日凌晨在邯郸市魏县将张某等4名嫌疑人成功抓获。经突审,张某、曹某虎、任某峰、曹某刚等4人对其在邯郸市经开区、丛台区和石家庄市某小区盗窃地下室物品共计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外,经深挖,民警将2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王某(男,39岁,邯郸市邯山区人)、闫某军(男,32岁,邯郸市馆陶县人)于近日抓获,经审讯,该2人对其非法收售被盗赃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曹某虎、任某峰、曹某刚、王某、闫某军等6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