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后,考虑到运送学生的“黑校车”驾驶人警惕性很高,常常隐蔽村内迂回行驶,邯山一大队民警立即对车辆行驶规律进行摸排,并安排多名警力提前进驻关键路段进行拉网布控。18时24分许,在翱翔学校东500米处,蹲守民警将车号牌为冀DM0***的违法嫌疑车辆和驾驶人张某某查获,当时车内满载学生。经核查,驾驶人张某某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车辆未备案、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长期驾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民警当即依法将该车暂扣,并通过学校联系家长将学生接回。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人张某某因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