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23时许,邯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民警在邯磁路与学院北路交口附近进行酒醉驾治理。这时一辆黑色大众汽车行驶接近盘查点时却突然拐向旁边非机动车道,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在查问驾驶人时闻到车里有浓烈的酒气。民警遂示意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酒精检测,但其一再拖延时间。经民警现场多次督促警告,驾驶人最终接受了酒检,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当场测得酒精数值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问,驾驶人名叫梁某,晚饭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一些白酒,感觉天色已晚,路上应该不会有人查,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料中途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