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晚,邯郸交巡警复兴二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铁西大街邯钢路口时,发现一辆黑色汽车在马路上“左摇右晃”的行驶,民警为了安全起见,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
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李某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点酒,吃完饭后找代驾送至铁西大街邯钢路口。觉得家就在附近,路上应该不会遇到交巡警,等不及家属来接就侥幸开车回家。民警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进一步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某今年1月份就在同一地点因醉驾已被吊销驾驶证,本该吸取教训,却仍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将李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3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某无视法律法规,不思悔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