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邯郸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在进行酒驾治理时,一辆白色SUV驶入检查点,经检测仪对该车驾驶人检测,显示检测到酒精,但该驾驶人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饮酒,是刚喝了花茶饮料,于是民警又让其下车再次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该驾驶人则表示:“我中午吃了板面和辣椒,是不是这个引起的。”民警告知其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到医院抽血做进一步的检测,最终以抽血检测结果为准。
这时驾驶人才向民警坦白,“我昨天晚上喝的酒,喝的有点晚了。”警惕“隔夜酒”,人醒≠酒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