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21时30分许,交巡警复兴三大队民警在联纺西路与华苑街交叉口东200米处设卡盘查。一辆车牌号为冀DF8***的小型轿车缓缓驶向卡点,民警对驾驶人于某进行酒精初检,结果显示有酒精。民警令其下车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63 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带其到医院采血检测,检测结果为199.68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后,经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于某在2019年4月14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时隔4年,再一次因醉驾被查处,于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于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惩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