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复兴区公安分局彭家寨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某诈骗案资金流水异常,疑似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接警后,彭家寨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在排查该诈骗案受害人信息流水时,民警发现其汇款账号属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名下,经过对线索的分析研判,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栗某某二人。
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后,民警顺藤摸瓜,查到其近期正在山东省内活动,随后办案民警驾车赶赴当地,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经过两天的摸排侦查、蹲点守候后,最终于3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栗某某、周某某抓获。
经查,2022年10月,犯罪嫌疑人栗某某在某软件看到有人发布征用银行卡的信息,对方声称一张银行卡就可以给1万元的好处费。见有利可图,栗某某便根据对方的要求,带着妻子周某某来到武汉见面。到达指定地点后,周某某便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交给对方使用。
经讯问,二人均对明知自己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仍向他人、自己银行卡帮助其转账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温馨提示
01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02
自身“两卡”不应,他人“两卡”更不应该购买!生财有道,切勿以身试法!